因参赌行为被
刑事侦查部门依法
逮捕之后所应承担之法律责任,是需要根据相关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与裁量的。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果
违法者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聚集众多人员进行赌博或者将赌博视为其主营业务之一的话,那么就涉嫌构成赌博罪行,此时应当面临三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不等的
刑法惩罚,同时还需要接受相应金额的
罚金处罚。
但是,若上述情况并不符合
犯罪的范畴,但是有
证据显示其在赌博的过程中涉及到了赌资较大的事项,那么将会遭到警方的
治安管理处置,按照通常的惯例,这往往包括了五天以内的
拘留或者
赔偿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两项惩罚措施;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需要面对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并且罚款金额也会上升至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不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赌资额度的具体限制在各地的执行标准上可能会存在差异。
除此之外,若违法者具有
主动投案自首、坦然交代事实及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等各种积极主动的表现,那么在适用惩罚方式时,这些情节或许会得到相应程度的减轻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