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人们以聚集群体的方式进行恶性
斗殴,从而损害到社会
公共秩序时,我们便称之为
聚众斗殴行为。
而在此过程中,一旦参与者的数量超过三人为代表的限额,我们便可以将其视为聚众。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的判定并不仅仅依赖于人数这一单一指标,同时还应当结合
行为人身心方面的主观意念以及斗殴事件所涉及的规模大小、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例如,尽管参与斗殴的人数尚未达到三人之数,但是却已经对社会
公共安全及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那么这种情况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
反之,如果只是普通的打架纷争,并未达到聚众斗殴的严重程度,那么就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