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可知,
拘留主要可以划分为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种形式。
其中,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通常为不超过十五日,若遭遇相同情形的
行政违法行为并
处罚款,则合并执行的累计总天数不得超出二十日。
至于刑事拘留,其最长期限能够达到不超过三十七日,而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则限制在十五日内。
因此,从合法角度考虑,在常见的事例和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拘留期长达四十五天的现象。
然而,若在特定的
案件处理环节当中面临特殊突发状况,例如案件存在疑难复杂之处或者需要进行进一步
补充侦查等,那么便有可能引发
当事人或被告被
羁押的时间有所延长,但这种情况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拘留范畴。
综上所述,依照常规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标准的
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四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