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赌博机被查封的案件,对于前台人员所负之责,有必要由多个角度综合进行判断和分析。
假如前台工作人员明确知道该场所正在开展赌博机业务,不仅不予以制止,反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例如负责收取费用、记录账目以及引诱吸引用户前来参赌等环节,那么这些行为极有可能被视为
共同犯罪,相应涉案人员将面临
刑法所规定的严重法律责任。
而如果前台工作者并未意识到这一业务存在任何
违法性质,或者仅是从事较为常见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未直接涉及到与赌博机销售交易等核心
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那么此类情况下他们的法律责任相比之下将明显减轻,可能仅限于接受
行政处罚而已。
总的来说,要认定前台工作人员在这类案件中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还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及相关
证据材料,由国家
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