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的验定周期往往依赖于具体情形而定。
一般来说,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的所有伤害类事件,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接到
报案之后的 24 个小时之内送达伤势鉴定委托书给相关检测人员,被鉴定人必须在委托书
有效期过半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也就是最少在七天以内,积极配合,接受验定。
但是,如果受到伤害后的病情比较复杂,无法立即对其进行精确的验定,则可能需要等到受伤满 90 天以后再进行验定。
这主要是由于部分轻伤在短时间内可能表现出的症状并不明显,因此需要一段时间来观察并确
定损伤的严重程度以及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然而,具体的验定期限仍然会受到
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出具速度、检验机构的工作安排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