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的
追诉时效年限,需要以可能判处之
刑罚为准则进行判断。
法律规定,该
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若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倘若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且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相应为十年;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达到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情况下,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如若在二十年后,相关部门仍然认为存在必要对罪犯进行追诉,此时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方可
开庭审理。
在此期间,若有他人在
追诉期限内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而上述三个机关却未能依法
立案调查,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但是,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已对
犯罪行为展开过
立案侦查或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试图逃脱侦查和审判
处罚的,则不应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