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被依法进行的
刑事拘留,并非一定预示着将必定面临牢狱之灾。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阶段,针对涉嫌犯下现行罪行或重要
犯罪行为的人员实施的短期且有限制的人身自由约束措施。
而“坐牢”则特指罪犯被判定须接受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并真正予以执行。
因此,被依法行拘之后,相关案件仍需经历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
若
经侦查证实无
犯罪事实存在,或
犯罪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责,涉案人员便有可能获得释放;反之,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
证据确凿有力,经过法院公正审理,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符合坐牢条件者,方能真正面临牢狱之灾。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为
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无法直接与坐牢画上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