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暂时
拘留在看守所之中并不代表
当事人已经被判定为有罪。
在我国严谨且完善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那些因涉嫌某种
犯罪而遭到
刑事拘留或者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
例如,涉嫌开设赌场的个人被收押于此,这只是在案件侦查的初始阶段,执法机构正在为他可能涉及到的
犯罪行为进行详尽的调查与
证据收集工作。
在此期间,这些犯罪嫌疑人仅仅是因为存在犯罪的潜在嫌疑,尚未经由法院的公正审判以确定他们是否真正有罪。
唯有经历了公安部门的全面侦查、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以及法院的依法审理之后,并且真正做出了认定犯罪成立的判决结果,才能最终确认他们是否真的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行。
在法院宣判判决结果宣告之前,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享有一系列必要且重要的法律权益,如受权委任辩护律师等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