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要是
犯罪事实清晰,
证据确凿且充分的案件,从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诸如
刑事拘留、
逮捕等
强制措施之日起,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延长。
倘若案件较为复杂,期限到了却无法终结,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延长一个月。
对于那些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因此,从开始
录口供到移交检察院,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仅仅依据录口供之后的明确时长,而是由整个侦查过程的进展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