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需具备特定条件并依循特定程序。
其一,
债权人与
债务人不存在其他
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
在程序层面,债权人需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注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
证据。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核。
倘若经审核
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合法,法院会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倘若申请不成立,法院会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
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若债务人在上述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向法院
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