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管辖权异议可以以
书面形式向
仲裁机构进行提交。在提出异议的时候,要清晰地阐述异议的缘由,像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没有
管辖权之类的情况。通常应当在首次答辩期内提出,如果没有约定答辩期,那就应该在首次收到仲裁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当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仲裁机构会对异议进行审核,要是异议成立,
仲裁程序可能会暂停或者移交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异议就会被驳回,仲裁程序会继续推进。需要留意的是,提出管辖权异议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仲裁规则的要求,不然可能不会被受理或者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