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
人身权益主要涵盖
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是
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当作客体,是维护主体独立人格所不可或缺的权利,像生命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权利关乎人的尊严与价值,是每个人天生就拥有且无法被剥夺的。
身份权是依据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例如亲权、配偶权等。
亲权指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与保护等权利;配偶权则是夫妻之间相互享有配偶身份的权利。
人身权益在民法里占据重要地位,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都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