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和
强制执行属于不同的法律程序。
抗诉是检察机关针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的监督申请,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判。
强制执行则是在法院裁判生效后,为了实现裁判所确定的权利而采取的举措。
通常情况下,抗诉本身不会直接引发强制执行。
只有当抗诉促使法院对原裁判进行再审并作出新的生效裁判,且新裁判明确了一方
当事人应
履行义务时,才有可能进入
强制执行程序。
倘若原裁判已处于强制执行阶段,抗诉可能会使
执行程序暂停或暂缓,待再审结果确定后,再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总之,抗诉与强制执行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关联,要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裁判结果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