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仅通过公告儿媳不
赡养自己,通常难以直接赢得
诉讼。
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的责任,一般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倘若儿媳并非老人的子女,那么她就没有法定的
赡养义务,即便进行公告,也很难获得支持。
然而,倘若儿媳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来
继承公婆的遗产。
要是老人的子女具备赡养能力却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提供诸如老人生活状况、子女经济能力等相关
证据,以此来增加
胜诉的可能性。
总之,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赢得诉讼,不能仅仅因为公告儿媳不赡养自己就确定诉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