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费用通常由
败诉方来承担。不过,具体的承担方式以及费用的分担情形,得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要是
诉讼存在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
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决定
当事人各自需要负担的
诉讼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他们败诉了,人民法院会根据他们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各自需要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另外,当当事人申请
撤诉、通过调解结案或者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总之,行政诉讼费用的承担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按照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