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赌球开设赌场罪

段文超律师
2.4k浏览 帮助23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第303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球开设赌场罪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1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29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赌球开设赌场罪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3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34****485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48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18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朋友开了一个赌场而且他们拿了赌球,现在把别人的钱全部都骗了好像有个人发掘就把他们送在了公安局里面,对于开设赌场罪赌球辩护词当事人到底怎样写才算合适
[律师回复] 一、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苏顺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证据不足。 (一)关于苏顺平使用凶器的长度与特征问题 1、苏顺平交代自己使用的刀具为“黑色的刀柄,是折叠的水果刀,长有15厘米。刀尖比较锋利。”(公安卷2008年10月11日苏顺平第一次询问笔录第5页) 2、韩索来么乃证实,“是一把弹簧刀,刀刃长约10公分,刀柄好像是木头的。”(见公安卷第103页,2008年10月11日韩索来么乃证词) 3、苏顺清证实:“问:是什么样的刀?答:一把水果刀,黑色的,10公分长左右,折叠的那种,我看见是单刃的。” 公安卷2008年10月11日苏顺清第一次询问笔录) 4、2008年11月18日苏顺清证实:“问:刀的形状特征?答:刀是折叠的,当时我捡起刀的时候刀是合着的,刀身长约10来公分,刀柄颜色我没有在意。”(公安卷2008年11月18日苏顺清第四次询问笔录) 辩护人认为证人与被告关于凶器长度、种类的描述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 (二)关于凶器的宽度问题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公物鉴法字[2008]第047号)关于凶器的宽度鉴定为2.5CM。但是苏顺平与苏顺清都在刚才的庭审中明确肯定,刀刃的宽度不足2.5CM。与司法鉴定明显不同。 (三)关于凶器的去向 苏顺清交代:“我看刀掉在地上了,就捡了起来,喊他们一块跑了。跑到上海华联超市和回民拉面馆那条线西侧的红旗小区时我听见好像有警车的声音。我害怕就把水果刀扔到小区里的一个垃圾箱了。” 这里,如果苏顺清的关于刀具的交代如果是真实的话,苏顺清在公安机关作上述交代的时间为2008年10月11日14时15分至10月11日15时45分,他们打架的的时间在11日的凌晨。即使凶器找不到,扔刀现场也会留下血迹。相隔半天的时间,马鞍山本来就是小城市,即便是刀被垃圾车运走,垃圾车肯定有固定的倾倒地点,作为本案的重要的证据,怎会找不到呢!!!公安机关最起码应该提供到垃圾倾倒地寻找。 (四)关于受害人的伤口 1、苏顺平第一次交代,其在受害人的肚子上“总共捅了受害人三下。” (公安卷2008年10月11日苏顺平第一次询问笔录第4页) 2、苏顺平第二次交代:“这时个子稍高的男子当时面对我,我就朝他肚子上捅了三下。”(公安卷2008年10月12日苏顺平第二次询问笔录第2页) 3、苏顺平第三次交代:“这时我放开那名被我勒住脖子,个子中等的男子,用刀朝他肚子上捅了 三、两下。”(公安卷2008年11月5日苏顺平第三次询问笔录第4页) 但是,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公物鉴法字[2008]第047号)对伤口坚定地结果为:“上述创口符合系锐器在创道内连续二次刺击所致。” 上述证据之间明显存在矛盾。 (五)关于受害人受伤后的去向 相关证据证实,受害人受伤后自行乘坐出租车离开打架现场。110接警记录证实,12分钟后被一出租车司机在红旗路北湖公园发现。12分钟在深夜人员稀少的情况下,出租车可以行驶几十公里。为什么受害人不去医院救治。司机在发现受害人时,受害人还能说话! 基于死刑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07年3月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指出:“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对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定罪的证据确实,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有疑点,处刑时应当留有余地。”可见,在死刑案件证明上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死刑案件的定罪和量刑的统一标准,也是最高标准。 辩护人认为,死刑案件要求比一般案件更高的证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依据的证据疑点重重,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关键证据缺乏,认定苏顺平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证据不足! 二、即便本案一审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也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严重违反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和罪责刑相一致等刑法的基本原则,二审法院应该予以纠正。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特别严重;罪行是否极其严重,不仅要考察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还要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苏顺平的行为不论客观危害性还是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都不符合刑法对死刑设定的条件。 1、从客观危害方面讲,苏顺平用刀伤害受害人,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后果,但是受害人的死亡的原因是“外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也就是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 外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外伤是苏顺平用刀捅伤受害人造成的,但是受害人死亡形成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是包括了捅伤和没有及时治疗等综合原因造成的。仅仅是苏顺平的用刀捅伤,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结果的。在捅伤受害人时,苏顺平的力度和激烈度都是有节制的。刀数是三刀,深度都有限! 2、从主观恶性方面讲,苏顺清属于激情犯罪。苏顺平是酒后在朋友的受到伤害时应朋友的邀请才参加斗殴的,没有犯罪预谋;其随身携带刀具的目的不是打架斗殴而是吃水果;其是在面对两个人的围攻不能自救时才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伤受害人的;拿刀的目的也是准备“吓唬吓唬对方。”(见苏顺平《亲笔供词》) 3、受害人自己对其死亡结果的产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 一、受害人受伤后自行乘出租车离开打架现场,其他人无从救助,延误了治疗,这是受害人死亡的重要原因。因为根据法医鉴定,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失血性休克。”其 二、与王新年打架的原因是受害人的挑衅行为:当别人多看他几眼后,其责骂他人,无端挑起争斗。其 三、在打架现场,苏顺平面对两人的攻击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警告受害人后,受害人仍然仗着人多势众上前进攻苏顺平。由此可见,受害人自身也有过错。 4、苏顺平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致人死亡的关键情节应该视为自首,并对其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为自首。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抓获经过》,“我局民警通过走访在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骨科病房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公安机关在抓获苏顺平并不知道苏顺平就是刺死本案受害人的凶手,更不知道苏顺平用水果刀两刀刺死受害人等本案的关键证据。苏顺平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该视为自首。 5、苏顺平有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第六条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抓获经过》,“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苏顺平的审查,我局民警确定了同案犯苏顺清、王新年的身份。”由此可见苏顺平有立功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不清。被告人苏顺平并非罪大恶极,本案属于激情犯罪,苏顺平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二审法院应该减轻对其处罚。恳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苏顺平为有期徒刑。 辩护人: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2009年12月22日
431浏览
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怎么量刑,开设赌场赌博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两罪并罚判多少年 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两罪并罚判多少年要依据实情的案情而定,要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犯罪的金额等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480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6****7425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1****9270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2****600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