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
刑事案件的
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
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
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
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
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2、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
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
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
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