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 (一)料定必辩, 先发制人 在公诉人发言时,料定必辩的情节,就应率先把有关问题讲出来, 而且要讲的拒理以事, 无懈可击, 从而使辩护方自动放弃某些辩护观点, 这样不仅为自己以后的辩论扫清障碍, 铺平道路,而且对从轻、减轻情节的肯定, 也显示了公诉人的公正。 (二)狡猾辩护, 迂回答辩 迂回答辩, 就是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观点,暂时避开与其正面交锋,而且通过讯问被告人, 提请法庭出示有关证据等方式, 先摆出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 然后转迁为直,作出自己的结论而否定对方的观点。 (三)抓住矛盾, 立即反驳 1.指出辩护人观点上的自相矛盾, 予以暴露即可。 2.语言要简短有力, 不能累赘。 (四)诸多观点, 重点答辩 重点答辩是指对辩护人提出的所有观点首先进行归纳分类, 对于关键性的辩护观点进行重点答辩,对其它的辩护观点进行简单答辩的一种辩论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