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邮寄送达
判决书的,以邮局反馈的签收情况为准。即
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的,签收具有
法律效力,不论当事人是否实际看到判决书,在经过
上诉期后,
判决生效。 《最高法院关于邮寄送达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
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
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