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的,应看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
犯罪的,依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如果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能按交通
肇事罪处罚,所以也就不能事先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