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院一个患者过来闹事,说是现在复发了,为什么没有完全根治,我想说的是这些之前治疗的时候都签过字的,那天多来动手就动手打我,哎,现在的医闹啊,我真想问问医闹入刑啥时能出台
[律师回复] 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关于医闹入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中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 具体条文设置:“有下列侵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之一,处以刑罚: (一)殴打医护人员的; (二)侮辱、威胁、恐吓医护人员的; (三)在医疗机构非停尸处停尸、设灵堂、制造噪音、封堵通道、强行进入、占领诊室、病房或办公区、阻碍其他患者就医等滋扰医疗秩序的行为; (四)破坏医疗设施、设备、抢夺、毁损病历等医用材料的; (五)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其他财物的; (六)其他妨害医疗业务、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罚: (一)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 (二)雇佣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 (三)对正在进行重要或紧急医疗业务者行使暴力的;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暴力致医务人员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