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决定的。 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法院。 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
昆明中院、
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
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的,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 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许多中院不愿意执行注射的原因在于:执行成本大。执行一个注射死刑,必须具备专门的执行车或者专用刑场。这些成本都要法院自己消化,所以许多的中原都不愿意出这笔冤枉债。 至于注射的针剂。死刑药剂统一由最高法提供,
执行死刑前所在高院派员到
北京领取
死刑执行命令的同时领取注射药剂。一份药剂4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