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被人打双耳神经性耳聋灰复后5年后在次被人打双耳神经性听力丧失左耳极重度,右耳中重度,司法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原因是5年前是同样的这个事合理吗?
[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两次伤害叠加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司法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一定争议。
首先,关于伤情鉴定标准问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听力损伤的评定确实是以"最终遗留的听力损害"为依据的。也就是说,鉴定时需要考虑的是您目前的整体听力状况,而不是单纯看最近这次伤害的直接影响。
但您的情况特殊在于:1)两次伤害间隔时间长(5年);2)第一次伤害后听力已基本恢复;3)第二次伤害直接导致听力严重下降。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应当区分两次伤害各自的影响程度。
建议您可以:
1. 申请重新鉴定,要求明确区分两次伤害的损伤程度
2. 收集第一次伤害后的医疗记录,证明当时已恢复
3. 咨询专业耳科医生,获取关于两次伤害关联性的专业意见
如果确认第二次伤害单独就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另外,民事赔偿方面,您可以主张第二次伤害的全部赔偿责任。
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推荐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评估。这类案件关键在于医学证据的收集和鉴定程序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