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与
贪污罪的相同点是:
犯罪主体都是
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
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
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
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
犯罪手段不同。
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
窃取、骗取等手段,
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贪污罪是
行为人利用自己在职务上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直接占有该财物,其犯罪手段和过程,一般比较简单,从着手实施占有行为到实际占有财物,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即告完成,达到
贪污既遂。
但是,受贿罪除索贿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要以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而后一行为也是
受贿实行行为的一部分。
4、主观方面的
犯罪目的不同。
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