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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更新时间: 2022-06-08 09:45:27
律师解答: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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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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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赔偿金要看伤残级数,等于赔偿基数乘以相应倍数,具体倍数可向相关部门咨询。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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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行政赔偿项目及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赔偿项目及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当中,对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来讲,比较重要的就是最后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呢?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八、发生工亡的,则涉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行政赔偿项目及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赔偿项目及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当中,对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来讲,比较重要的就是最后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呢?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八、发生工亡的,则涉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及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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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具体项目及标准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赔偿金要看伤残级数,等于赔偿基数乘以相应倍数,具体倍数可向相关部门咨询。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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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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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3、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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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内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医疗费用实际发生。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交通费用实际发生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没有规定计算标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70%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3个月。伤残等级签定费实际发生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实际发生非法用工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16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注:上年支配收入: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094元,同比增长1
1.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37元,同比增长1
2.68%。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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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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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一亲戚在湖北省那边打工,最近听说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请问这个湖北省2017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2017年湖北工伤赔偿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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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及有什么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伤赔偿项目及有什么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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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2020安徽九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安徽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赔偿标准已经更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为30元天
3、护理费:
78.18元天。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住院天数
5、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2084096元
农村标准:7161元×20年×2028644元
60周岁以上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
农村标准:716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
75周岁以上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5×20
农村标准:7161元×5×20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
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城镇标准:15012元×20×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20×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60周岁以上75岁以下的老人:
城镇标准:15012元×(20年一增加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20年一增加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75周岁以上的老人:
城镇标准:15012元×5×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5×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1万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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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费:凭发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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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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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2020及标准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赔偿项目2020及标准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2016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内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医疗费用实际发生。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交通费用实际发生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没有规定计算标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70%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3个月。伤残等级签定费实际发生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实际发生非法用工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16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注:上年支配收入: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094元,同比增长1
1.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37元,同比增长1
2.68%。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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