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幸发生工伤了,一定要先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工作单位未给我们缴纳工伤保险,我们可以直接向工作单位申请赔偿。工伤等级分为1至10级,最严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10级,1级至4级为劳动能力全部丧失的工伤等级。那么,如果被认定为4级工伤,一共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呢?对此,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4级工伤的,应当在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补助:
1.当职工被认定为4级工伤的,将由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其中,4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21个月的总额。这笔补助金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
2. 当职工被认定为4级工伤后,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级伤残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75%。同时,如果支付的伤残津贴低于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该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3. 被认定为4级工伤的职工离开工作岗位后,他原来的工作单位和职工本人以他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为他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当被认定为4级工伤的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并在办理好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
这时,职工就按照国家的退休政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样的,如果4级工伤的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其退休前领取的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会补足期间的差额,保障伤残职工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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