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与兼并、合并有许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
1、基本动因相似。
要么为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
要么为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
要么为拓宽
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
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二者都以企业
产权为交易对象。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
法人实体不复存在;
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
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
债务的一同转换;
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
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
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
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
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
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