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指
赔偿义务人向
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受害人的
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的误工损失。
误工费的
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情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