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民事纠纷的
证据有八种,分别是: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故鉴定意见系证据的一种。
在
医疗纠纷案件中,主要涉及到两种鉴定,一种是
司法鉴定,是指在
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伤残等级评定、后期
医疗费用评估、尸体解剖鉴定等;一种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学会对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