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
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
一般累犯和
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曾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
犯罪分子。
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
特别累犯是指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罪,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刑罚具有惩罚与保护,打击与预防的双重功能。
和谐社会需要人民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对个别偶犯、
初犯,以教育感化为目的,该依法
从轻处罚的,就依法从轻处罚,尽早将其改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