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房产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也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如果受遗赠
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复印件;
3、草拟的
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
所有权证明。如
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赠房产还可能需要缴纳费用,一般来说,办理
赠与过户,需要
缴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和
公证费,但根据
受遗赠人的身份不同也有所区别。如果是
直系亲属赠与的,免除
个税。如果是
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视同买卖,要交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百分之二十或者房款百分之一的个税。
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契税百分之三,公证费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