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方下落不明的
离婚案件有两种方式。
一是对方下落不明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离婚。
提起
离婚诉讼时,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应当在自己所在地的
管辖法院提
起诉讼即可。
原告要出具被告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离婚案件时,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应诉材料的方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离婚理由成立的,即可做出
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是,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其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根据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