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 2020-04-30 10:05:39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一般来讲,除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0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了女方户口怎么解决?
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10w+浏览
裁定与决定判决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是指人民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裁定是指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决定是指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判断。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

一,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二,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三,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

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判决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决定跟判决不同:

一,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而判决用于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

二,判决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而决定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

三,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决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决定和裁定不同:

一,决定用于处理某些特定事项;裁定用于处理程序性的问题。

二,决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诉讼中的障碍;裁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指挥诉讼活动,推进诉讼的进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实践中,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另一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女的户口要怎么解决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2、再婚后再迁。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2.9w浏览
关于判决解散公司时的判决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  实践中,股东在向人民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部分学者及实务界从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看,认为判决解散公司时应当根据股东申请一并判决公司股东于一定期限内组织清算。笔者对此不予赞同,理由为以下三点:  
(一)公司解散之诉与清算程序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人民对此采用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以判决的方式做出认定。而清算程序则是一种给付之诉,适用的是非诉程序并以裁定的方式做出确认。故人民不宜对二个不同诉讼程序的请求合并审理,否则,不仅不符合法理,且公司清算是一件非常复杂繁琐的事情,也会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此外,能否一并判决公司股东在一定期限内组织清算呢笔者认为,从诉讼程序角度来考虑也是不妥的(下文从另外的角度也给予分析)。人民对给付之诉做出的判决具有司法执行力,对变更之诉做出的判决,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人民如果一并判决公司进行清算,在公司无力自行清算后申请进行强制清算时,人民是按执行程序受理还是按非诉程序受理,是执行庭审理还是由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这样,不仅在逻辑上易造成混乱,在实务上也难以操作,易造成推诿。如江苏省海安市人民就判决一起公司解散并清算案件,后股东申请强制清算,但是由执行庭办理还是由审判庭办理这项工作却困扰着该市。  
(二)从司法被动性来讲,不宜主动介入公司清算事务  
首先,人民依法做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后,也仅仅是发生了公司解散的事由,等同于修订后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等其他四项解散事由。公司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如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如公司章程规定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组织清算,人民不宜主动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其次,在人民对是否判决解散公司做出生效判决前,公司是否解散尚无定论,且即使判决解散后,公司是否能够自行清算亦无定论,在此不确定因素下,人民也不宜对公司事务作过多的干预。第三,陷入僵局的公司一般没有达到破产的程度,且经营较好,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公司被判决解散后,股东会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也会尽快组织清算,以减少损失。  
(三)一并判决公司清算并不能保证减少诉累,提高效率  
首先,公司被判决解散后,如不能自行组织清算,股东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组织清算,也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股东没有必要依据判令清算的判决来组织清算;
其次,公司被判解散并清算,如股东不能在判决指定的期限组织清算,也还必须向提出强制清算的申请,根本就没有省略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也达不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第三,判决股东组织清算,似有否决债权人可以申请进行清算之嫌,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债权人只要有公司出现解散事由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就可以申请人民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债权人也可以根据解散公司的判决申请公司清算,以便及时了结与公司间的有关事务。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及解决机构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及解决机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四)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企解决户口方法是什么?
国企解决户口约定违约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之下,才能够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而解决户口,这样的一种情况,它是不属于违约情形当中的一种,所以是不能够约定具体违约金的。
10w+浏览
董事会能否否决股东大会的决议
[律师回复] 对于董事会能否否决股东大会的决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大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的章程。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的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的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户口哪里落户
离婚时如果房产是属于男方的,女方的户口就要从当地迁移,有居住地的可以直接带上离婚证和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居住地就只能是留在原地的户籍所在地,只是把家庭关系改成非亲属。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职工代表大会能否否决股东会决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学术界也尚未形成统一观点。一般认为股东会无权否决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具体理由如下,的股东享有的所有权,我国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给出具体,且此经营管理权具有相当的性、明确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股东会可以通过提讼确认董事会的无效,但不能直接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我国《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股东会能否撤销/、股东会享有董事任免权及章程的修改权。根据法的规定,股东会与董事会是现代法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离的产物,其职权分配是强制性规定,董事会需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股东会无权干涉,更无权推翻,否则将会动摇法的理论基础:一,但不能直接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或者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第2款规定,《法》规定了股东的救济途径。”根据该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意内容如果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绝对无效;董事会会议程序违法可以申请撤销。除此之外《法》没有授予股东会在其他情形下的撤销权。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董事会依《法》及章程作出的决议,如被股东会撤销,有可能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且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综合上述。1、行政法规的无效、撤销之诉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不能随意变更、撤销,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现行的《法》和《章程》对董事会与股东会主要职权进行了强制划分,从而使的所有权与治理权相分离、现行《法》的角度分析,股东会不能失推翻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根据《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如果违背股东会的意思表示,股东会有权将此董事免职,还可以通过修正章程以达到杜绝董事会作出此决议产生的目的。三、股东会随意撤销董事会的决议,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这并不意味着股东会没有任何的救济手段,《法》第22条第1款。如果出现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冲突的情形时。股东会可以通过提讼确认董事会的无效;否决/推翻董事会决议没有明确的规定,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学界观点各异,实践做法不一、在法定的情形出现时。二。也就是说,所有董事会作出的决议都应当通过向提讼以认定无效或推翻,而的董事会享有的经营管理权,不受股东的干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5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的决议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的决议范本
决议书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_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雷华三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___年___月___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___年___月___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宣告公司破产或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的裁定文件或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宣告公司破产或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或者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宣告公司破产或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或者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