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感情确实破裂办理离婚后,常常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支付、女方户籍变动等等各方面的利害关系,下面,律图小编就主要介绍一下离婚之后女方户口到底该怎么办,是应该迁出、分户还是继续保持现状的问题。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自愿结婚后,女方的户口通常会迁入男方户籍中,那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又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直接分立户口
即女方可持现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单独持一个户口本
(二)迁出
即女方持现户口薄、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填写户口迁移证,再带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这里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回迁至结婚前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当然也可以选择持本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三)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通过上述介绍我们清楚了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是可以分立出来、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或者迁至工作单位,只需要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现户口簿等材料去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或分户手续,如果男方无理阻挠,女方是可以通过向专业律师咨询,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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