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
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行为人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或行为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或行为人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