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黄染,是很多刚出生宝宝常见的症状。有很多新手父母,对皮肤黄染不太了解,不够重视,认为皮肤变黄,只是一件小事。事实上,皮肤黄染可大可小,轻则皮肤眼球黄染,重则危及生命......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31日,金某在市妇幼保健院产下谷某,2018年2月5日,金某出院。
2018年2月7日,谷某因“皮肤黄染5天”收住A医院,入院诊断为:1.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2.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入院后给予抗感染、光疗等对症支持治疗。
2018年2月10日,因谷某病情出现变化,其父母要求转上级医院治疗,谷某于当日10时50分出院,并于当日12时15分因“皮肤黄染5天,阵发性面色青紫7小时”收住B医院,入院诊断为:1.新生儿青紫,原因待查;2.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3.新生儿高糖血症。入院后给予抗感染治疗、纠酸、镇静、保护脏器功能及对症支持治疗。
2018年2月22日,谷某出院,出院诊断:1.新生儿肺炎;2.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3.新生儿高血糖症;4.心肌损害;5.新生儿感染;6.卵圆孔未闭;7.围生期脑损伤;8.新生儿惊厥。
之后,谷某父母又先后带其至多家诊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但是,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后,孩子始终没能痊愈......
【维权过程】
看似很小的“皮肤黄染”问题,如今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谷某父母实在想不通,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孩子变成如今的样子,与A医院,究竟有没有关系。于是,便申请进行鉴定。
2019年8月14日,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得出鉴定意见:A医院对谷某的监测不到位,当谷某病情发生变化时,A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医疗文书书写不够规范。A医院的以上过错与谷某目前全面性发育迟缓、脑瘫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A医院负主要责任。本案病例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确定了医院存在问题以后,谷某父母辗转打听到我们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是专做医疗官司的。于是,便委托了我中心,希望在我们的帮助下,确定孩子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人数,为孩子寻一个公道。
2020年10月19日,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1.谷某系高危儿,大脑性瘫痪(脑瘫)、脑软化并局限性脑萎缩,发育迟滞;2.谷某目前伤残级别达到一级伤残;3.谷某目前需要护理依赖,达完全护理依赖,建议护理人数为2人。
综合鉴定意见,一审法院认定由A医院承担90%的赔偿责任。
【司法裁判】
责任比例确定后,法院作出了判决:A医院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谷某支付赔偿款3602406.88元。
随后,A医院不服判决,遂又提起上诉。
但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经过审查,法院对一审法院审理确认的案件事实依法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律释法】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导致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其计算方式分两种情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护理人员人数(个)
护理人员原则上只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本案中,鉴定机构虽然认定了原告为完全护理依赖,需要两人护理,但同时也强调了原告为新生儿,正常情况下也需要护理,这通常也会导致人民法院难以进行裁决。对于新生儿而言,父母的确负有监护照顾的责任和义务,但该监护照顾仅为衣食住行、生活起居方面的看护,并不包含脑瘫患儿相对而正常婴幼儿而言因智力低下需要额外进行的语言训练、情景化互动训练,以及为防止肌肉萎缩进行的肢体按摩等。特别是对于有癫痫并发症的患儿,更是需要家属24小时不间断的进行陪护,且随着患儿年龄的增长,护理内容及难度会逐年增加,故对于“脑瘫”新生儿的护理,以2人为宜。
【小贴士】
新生儿黄疸,可以说是大部分宝宝都会遇到的问题,虽然很常见,但不代表这是一件小事,还是应该引起父母们的重视。严重的黄疸,可能会引起一系列并发症,对孩子产生很大的影响。新生儿父母一定要对宝宝多加关注,注意宝宝的状态,根据情况适当处理。听信谣言乱给孩子用药,或者放任不管,都是不可取的!
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如果确定是医院责任的,那么医院都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也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到底是要按照人身损害行为或者结果发生时的统计指标计算,还是按照法庭辩论终结时的时间来进行计算,不是很清楚!那么,实践中
输血是抢救生命的重要措施之一,临床上输血,一般都是采用静脉注射。输血时必须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输血方式。一旦选择的方式不对,输错血型等,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后果。【案情简介】2007年11月30日,李某因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心脏
多器官功能衰竭(MOF)是一种病因繁多、发病机制复杂、病死率极高的临床综合征。MOF是指机体在经受严重损害(如严重疾病、外伤、手术、感染、休克等)后,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器官功能障碍,甚至功能衰竭的综合征。MODS是与应激密切相关的急性全身性
各级医学会在受理医疗事故鉴定时,应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申请进行的医疗事故予以审查,如果不符合鉴定受理条件,医学会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那么,哪些情形,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
脑部,是人体的一个重要部位,一旦受伤,很有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如果脑部受伤,再遇上医疗纠纷,后果更是难以想象。2023年1月9日,《云南法制报》就刊登了一起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的亲办案例。案件中的主人公,本就脑部受伤,又遇上了医疗纠纷,导致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