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代理工亡(突发脑梗、48小时内死亡)+ 劳动关系确认 + 工亡待赔偿

2026-04-17 17:35 167人阅读



  

代理工亡(突发脑梗、48小时内死亡+ 劳动关系确认 + 工亡待赔偿

全流程代理:调解 → 劳动关系确认(仲裁+一审+二审)→ 工伤认定 → 仲裁工亡待遇纠纷 → 诉讼

【案情要点】

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岗位突发脑梗(脑梗死),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

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拒赔。

律师路径:1. 死亡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失败;

 申请工认定,单位抗辩无劳动关系;

律师代理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 → 一审 → 二审 全胜 ;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条:适用范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 。

《劳动法》 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人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

 第一条(三要素):同时具备以下情形,劳动关系成立

1. 主体合法(单位+劳动者)

2. 受单位管理、服从规章制度、有报酬

3. 劳动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证据清单)

工资支付记录、社保记录

工作证、服务证、工牌

招工登记表、报名表

考勤记录

工友证言

实务要点  无书面合同≠无劳动关系:看用工事实、

 

二、律师提出认定:认定为视同工亡(48小时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2010修订,现行有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提出工伤待遇仲裁:

仲裁支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按月支付仲裁仅支持死亡至裁决其间的未发生部分支持

不服诉讼法院: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恤金 未成年人: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 ;父母:一次性支付至当地平均寿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3408 今日律师解答5968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其他文集 > 代理工亡(突发脑梗、48小时内死亡)+ 劳动关系确认 + 工亡待赔偿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6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