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5年1月17日18时35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下,某县公安局民警在某省某医院对面某集贸市场抓获从一辆白色福特车后排座接取藏DU黑色密码箱的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并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接取的黑色密码箱内查获外用黑色胶带包裹的毒品可疑物16坨,外用黄色胶带包裹的毒品可疑物8坨。后经称量净重为26054.7克,检材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二、办案经过
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刘某某家属委托后,李庭晨律师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通过前期两次密集会见后,李庭晨律师初步判断:认定刘某某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后李庭晨律师结合在案证据,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关于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意见》。期间,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本案历时近11个月。
三、案件结果
2025年12月10日,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四、律师价值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李庭晨律师充分发挥专业刑事辩护优势,全程坚守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原则,凸显了律师在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一是快速介入案件,通过密集会见当事人,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及时明确辩护方向,避免当事人因法律认知欠缺、情绪慌乱错失维权时机;二是严谨审查案卷证据,细致梳理证据漏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交专业、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在两次补充侦查、三次延长期限的复杂流程中,持续跟进、积极沟通,始终坚守辩护立场;三是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应对案件中的各类复杂情况,最终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诉,回归正常生活,充分体现了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使命,也彰显了专业辩护对刑事案件结果的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