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万,到手八千,借条写两万”——这种在民间借贷中屡见不鲜的操作,很多人以为只是“利息高点”“不太合理”,大不了还钱时打场官司。但事实上,当高利贷的操作突破一定边界,就不再是民事纠纷,而是刑事犯罪。2019年,“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特定情形下的高利贷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打击范围。这意味着,放高利贷,真的可能坐牢。
那么,红线到底划在哪里?简单来说,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一,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放贷——这意味着偶尔帮朋友周转一下没问题,但如果是职业放贷人,在两年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十次以上,就达到了数量门槛。第二,年利率超过36%——这是刑法意义上的高利贷红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利息不仅包括名义利息,还包括“砍头息”、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把这些全部折算进去,年化利率一旦超过36%,就属于“高利贷”。第三,情节严重——主要指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80万元以上,或者放贷对象超过50人。
很多放贷人认为自己很聪明,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方式规避法律。殊不知,这些行为一旦越界,就不再只是非法经营的问题,而可能直接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比如“套路贷”中常见的“借三万写十万”,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放贷人拿着虚假借条起诉到法院,这就同时触犯了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下,刑期往往在五年以上。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是以为只要不暴力催收就没事。事实上,非法经营罪的成立并不需要暴力手段,只要放贷行为本身违法,哪怕催收过程“文明礼貌”,也照样构成犯罪。对于借款人而言,如果遭遇的是年利率超过36%的职业放贷人,首先要明白的是,超过36%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已经支付的可以主张返还;其次,要注意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对方存在虚增债务、恶意垒高等“套路贷”特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