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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保险拒赔君审律师快速获赔2万:肺癌,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

2026-05-21 16:08 15人阅读

一、案情回顾:确诊肺癌,保险公司称“隐瞒了既往病史”

通化市的董先生(化名)多年前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时,健康告知问卷询问了“是否曾患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疾病”。董先生回想自己偶尔有咳嗽、咳痰,但从未被医生明确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便勾选了“否”。保险公司正常承保。

几年后,董先生因持续咳嗽、胸痛到医院检查,CT发现肺部占位,经支气管镜活检确诊为“左肺鳞癌”。董先生接受了手术和化疗,医疗费用高昂。他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险理赔,希望能获得保险金用于后续治疗。

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发现,董先生投保前曾因反复咳嗽到社区医院就诊,病历中记录了“慢性支气管炎”的诊断。保险公司遂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慢性支气管炎”为由,拒绝赔付,并决定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认为,董先生隐瞒了肺部疾病史,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且慢性支气管炎与肺癌存在关联,属于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情形。

董先生感到不解:自己只是偶尔咳嗽,从未把这当回事,医生也没有明确告知他是慢性支气管炎。他认为保险公司的要求过于苛刻,于是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二、律师介入:聚焦“因果关系”与“询问明确性”

君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了以李鹏主任律师为核心,肖园律师为主要承办人的办案团队。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法律论证:

  1. 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是否具有“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只有在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时,保险公司才能拒赔。本案中,董先生投保前的“慢性支气管炎”是一种常见的良性气道疾病,与肺癌(鳞癌)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律师团队咨询了呼吸科专家,专家指出:慢性支气管炎与肺癌虽然都是肺部疾病,但慢性支气管炎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肺癌。肺癌的发生主要与吸烟、空气污染、职业暴露、遗传等因素相关。绝大多数慢性支气管炎患者终身不会罹患肺癌。因此,董先生未告知的慢性支气管炎,对肺癌的发生没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2. 投保人是否“明知”患有该疾病:董先生投保前的就诊记录虽然写了“慢性支气管炎”,但当时的医生并未明确告知他这个诊断,董先生本人也没有将该诊断作为一个确定的疾病来认知。他只知道“容易咳嗽”,并不知道自己“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其主观上“明知”而故意隐瞒。即便存在未告知,也仅属于一般过失或重大过失,而非故意。

  3. 保险公司的询问是否明确:健康告知问卷中询问“是否曾患有慢性支气管炎”。该术语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普通投保人难以准确判断自己的咳嗽是否属于“慢性支气管炎”。保险公司没有提供该术语的明确定义(如“每年咳嗽持续3个月以上,连续2年”等临床诊断标准),导致投保人可能产生误解。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保险公司的询问不够明确,投保人的回答“否”不构成虚假陈述。

  4. 保险公司的核保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慢性支气管炎是重要风险因素,理应在投保时要求董先生提供详细的病历或进行肺功能检查。保险公司仅凭一个笼统的询问就承保,出险后以未告知为由拒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三、案件结果:成功获赔2万元

在律师团队的充分论证和有力交涉下,保险公司最终认识到其拒赔理由难以获得法院支持。经过协商,保险公司同意向董先生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根据保额和争议情况达成和解)。董先生拿到赔款后,用于术后康复和营养支持。他对律师团队的专业帮助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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