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真实感强、细节完整)
双方 2015 年登记结婚,2017 年生育一女刘小某(8 岁)。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男方长期晚归、冷暴力、婚内出轨,且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 2022 年 3 月起分居,女儿一直随母亲王某某共同生活至今。
1. 抚养现状(对女方极有利) • 分居后女儿一直由女方独自照料:起居、接送、学习、就医全由女方负责; • 男方分居后每月探望不超过 2 次,极少支付生活费、教育费; • 女儿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法院单独询问笔录); • 女方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无不良嗜好;男方作息混乱、情绪易怒、与第三者长期同居。
2. 财产概况(典型上海家庭 + 男方转移财产)
(1)房产 • 上海市长宁区 XX 路 XX 弄 XX 号 XX 室(婚后 2018 年购入,登记双方名下,市值约 820 万元,剩余贷款约 280 万元); • 男方2023 年私自出售其婚前名下一套浦东房产,得款 360 万元未告知女方,资金流向不明。
(2)存款 / 理财 / 股权 • 女方名下:工资卡余额约 18 万元 + 公积金约 12 万元; • 男方名下:起诉时银行账户仅显示 3 万余元; • 律师调取流水发现:2022–2024 年男方向其母亲、姐姐及第三方账户转账累计约 290 万元,无合理事由; • 男方持有某科技公司股权(估值约 450 万元),婚内取得,未如实申报。
(3)车辆 • 沪牌奔驰一辆(2020 年购置,登记男方名下,市值约 28 万元)。
二、女方诉讼请求(张丽律师拟定)
1.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 判令婚生女儿刘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税后收入 25% 抚养费(约 8000 元 / 月),至 18 周岁止;
3. 判令婚后共同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150 万元(考虑女方带娃、男方过错 + 转移财产);
4. 判令男方恶意转移的 290 万元及售房款 360 万元作为共同财产,原告多分 60%;
5. 判令男方名下公司股权、车辆依法分割,原告适当多分;
6.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关键证据(张丽律师组织、取证清单可直接复用)
(一)抚养权证据 1. 分居证明(居委会证明 + 租房合同); 2. 女儿出生证、疫苗本、就医记录、接送记录、老师证言; 3. 女方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税后月入约 1.8 万); 4. 男方晚归记录、聊天记录、出轨证据(录音 + 转账给第三者); 5. 法院单独询问女儿笔录(明确愿随母)。
(二)财产 + 转移财产证据 1. 婚后房产购房合同、产证、还贷记录; 2. 男方浦东房产买卖合同、收款凭证(360 万元); 3. 男方银行流水(2022–2024):大额转出 290 万元,无合理依据; 4. 男方公司股权工商信息、验资报告、估值报告; 5. 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 6. 男方个税记录、公积金记录(证明真实税后收入约 3.2 万 / 月)。
四、争议焦点(法庭核心交锋)
1. 抚养权归属:是否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2. 男方是否构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3. 过错情形(出轨、冷暴力)是否成立,女方是否可多分; 4. 抚养费基数:按税后收入计算(男方主张税前,律师坚持税后实发)。
五、法院判决结果(张丽律师胜诉要点全覆盖)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 11 月 12 日作出一审判决: 1. 准予原、被告离婚; 2. 婚生女儿刘小某由原告王某某直接抚养;被告刘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8000 元(按税后收入 25%),每月 15 日前支付,至女儿 18 周岁止;探视权:每周六 9:00–18:00; 3. 婚后共同房产(长宁区)归原告所有;原告于判决生效后30 日内支付被告房屋补偿款 150 万元;剩余贷款由原告承担; 4. 男方恶意转移财产 290 万元 + 售房款 360 万元,合计 650 万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被告恶意转移 + 婚内过错,原告分得 60%(390 万元),被告分得 40%(260 万元),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 日内支付原告 390 万元; 5. 男方名下公司股权归被告所有,被告补偿原告180 万元; 6. 车辆归被告所有,被告补偿原告14 万元; 7.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70%,原告承担30%。
六、张丽律师代理要点
1. 抚养权:牢牢锁定 “稳定陪伴 + 子女意愿 + 男方不适宜”分居后女方长期、唯一实际抚养人,加上8 岁孩子意愿权重高,男方过错 + 疏于照料,法院直接判给女方。 2. 抚养费:坚持按税后实发收入计算律师提交男方个税 + 公积金 + 工资流水,证明税后月入约 3.2 万,最终按25% 判 8000 元 / 月,远高于上海一般标准。 3. 财产分割:精准打击 “隐匿 + 转移”通过流水深挖 + 房产交易调取 + 股权工商内档,固定男方650 万元恶意转移证据,法院直接按 6:4 比例女方多分。 4. 房产方案:“归女方 + 低补偿” 最大化保护带娃女方结合子女抚养刚需 + 男方过错 + 转移财产,法院支持女方拿房、仅补 150 万,避免女方带娃无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