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行业高处作业频繁,雇主责任险是企业抵御用工风险的重要保障。但许多企业并不清楚,即使购买了保险,一份“未系安全带”的免责条款也可能成为理赔的“拦路虎”。近期,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在广州代理的一起雇主责任险拒赔案,以胜诉判决有力维护了投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件始末:3米高坠,保险拒赔
2024年,广州某建筑装饰企业员工王某在室内装修施工中,从3米高脚手架坠落身亡。企业已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60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向家属支付80万元。然而,保险公司以“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深感不公——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未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事故的发生也非员工单方过错所致。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企业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律师策略:聚焦两大核心争点
君审律所李鹏主任领衔的专业保险律师团队(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经全面分析,制定了以“免责条款无效”和“事故原因非单一”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关于免责条款效力,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在投保时对“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免责”条款履行了法律要求的“提示+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应成为合同内容。关于事故原因,现场调查表明,脚手架存在防滑措施不足、防护栏杆缺失等安全隐患,企业虽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但工作环境的安全缺陷与王某的操作共同导致了事故,保险公司的“全有或全无”式拒赔缺乏依据。
裁判结果:60万元保险金全额支持
广州市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因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无效;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简单归因于王某个人违规;企业已尽合理管理义务,事故属于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应支付60万元保险金。
案例价值:为类似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本案的胜诉对于雇主责任险领域的同类纠纷具有积极参考意义。司法实践越来越倾向于严格审查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避免保险机构通过格式条款变相限缩保障范围。企业在投保时应关注免责条款内容,要求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并留存书面记录;在遭遇拒赔时,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雇主责任险真正发挥风险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