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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吴中律师团队评析:被继承人宣读遗产分配并录制视频,并不等同于形成有效遗嘱或赠与

2026-09-10 20:28 5人阅读

前言

不少家庭在老人病重住院时会录制视频,让老人宣读财产分配文件,以为拿着这份视频就可以按照视频内容处置财产。但这种自行录制的视频,并不当然具备遗嘱或者赠与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录像遗嘱、不动产赠与都设置了严格的法定条件,缺少关键要件,即便有视频影像,也无法按照老人宣读的内容分配遗产。

 

案情简介

夫妻二人先后去世,遗留四套拆迁安置房以及百万银行存款,其子女之间发生继承诉讼。一方提交病房录制的视频、医疗及丧葬票据,主张老人生前通过视频,将多套房屋赠与孙辈家人,同时主张己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其余继承人不认可该视频效力,要求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法院审查证据后,否定了视频的效力,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律师观点

一、自行录制被继承人宣读财产分配的视频,不能等同于合法的录像遗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录像遗嘱,要求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见证人均要在录像中记录姓名以及年月日。本案中,该视频文稿由子女书写,缺少合格见证人,无法确认是老人完全独立的真实意愿,不满足录像遗嘱的法定要件,不能作为遗嘱使用。

二、不动产赠与不能仅靠口头、视频完成,需要完整的意思表示与相应手续

房产赠与不能仅凭一段宣读视频完成一般而言既要有老人独立作出赠与的真实意思,还应当签署赠与协议,需要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仅有子女起草的文稿、老人对着文稿朗读的视频,没有完成过户,法院最终不认可赠与行为已经生效。

三、仅持有部分看病、丧葬票据,不足以证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想要在继承时多分遗产,不能只提供少量就医、办丧事票据。主要赡养义务一般需要长期的生活照料、经济供养、陪护等多方面证据佐证。证据单薄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一方多分,而是认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继承遗产。

 

案件结果

案涉四套安置房结合现状实物分配,部分房屋按份共有;取得房产的继承人向其他人支付房屋折价款;百万存款由继承人之间通过折价款方式结清;案件受理费由各方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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