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净身出户的那些事
很多当事人找我咨询离婚的事,坐下第一句话往往就是“魏律师,我要让对方净身出户,我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当事人的一句话同时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样的证据是合法的证据且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第二,对方有出轨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净身出户?!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证据是合法的证据且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有的当事人偷偷截屏了对方与第三人的暧昧聊天记录,有的当事人暗自留存了对方手机里与第三人的普通合影照片等等,这些证据就是当事人口里的对方出轨的铁证,实锤,但在律师和法官眼里,这些就是普通证据,完全无法证明当事人主张的出轨事实。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具有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明力?
首先,当事人的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有的当事人通过安装隐秘的摄像头进行偷拍或者带家人、朋友将对方与第三人堵在宾馆摄像、拍照,这些取得证据的方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侵犯了对方和第三人的隐私权、肖像权,那么所取得的证据也必然无法在诉讼中使用。当事人应当选择在公共场所取证,也可以选择合法的证据来源,比如小区、酒店监控视频等等,这样既不会违法还能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其次,证据必须对主张的事实具有证明力。公共场所拍摄的对方和第三人的亲密行为,比如拥抱、亲吻等明显区别、超越普通朋友关系的照片或视频;在公开场合如家人聚会、朋友聚餐等互相称呼老公、老婆等,还可以调取二人租住小区的及酒店的视频监控等等。利用这些证据,向法官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的行为。
那么对方有出轨的行为,是否在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净身出户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老百姓对出轨行为深恶痛绝,也希望通过用净身出户的财产分割方式惩罚出轨的一方,保护自己的利益,但事实上,现行法律规定,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概念,更没有规定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净身出户不过是流传于坊间的自认为的“法律规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仅仅在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 或非法变卖、毁损,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才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能不能不分,还需要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酌定。所以,你看,即便有出轨的铁证,也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的。
让对方净身出户,只有一个办法,即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约定夫妻财产归一方所有。只有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才会让对方净身出户。切记,不是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存疑之处可与我本人联系详细咨询。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16日,夏某向牟定县显顺车行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一辆,电动车用户手册、车辆基本信息表、电动车专用充电器使用说明书等证件,均载明该车属于电动车,在用户手册的最后一页的特别敬告中有:“本产品的输出功率和加速性能均低于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为对方购车并办理登记构成赠与,在无所有权变动合意情况下,对方交回车辆并不丧失所有权。 案情简介 2010年4月,谭某出资为恋人刘某购车。同年10月,刘某将名下车辆交给谭某,后两人分手。2012年,刘某起诉谭某,要求返
夫妻离婚时,一方将共有房屋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虽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仍为有效,赠与方不得任意销。 案情简介: 2006年,韦某与陈某离婚,约定韦某将共有房屋中一半份额赠与女儿陈某某,女儿由陈某抚养,债权债务归陈某。后因韦某认为陈
婚烟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婚前房产约定为双方共同共有的约定属附随身份的财产法律行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案情简介: 2012年,张某将婚前个人购买、婚后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与妻子马某协议约定为共同共有。2014年,马某诉请离婚并主张
如何取得孩子抚养权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当夫妻双方决定不再共同生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时,必然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到底应当由谁取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咨询
图文
知识2133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706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645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7323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7759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