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霆
最近,一则关于法学教授与女记者微博上“约架”并在朝阳公园发生群殴的消息迅速在网上传播。笔者听说后很是惊讶、愕然:法治时代还会发生这样的笑话?然而,事实就这样令人惊奇地发生了。
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纠纷发生的原因并不复杂,仅仅是因为吴法天在评论四川什邡示威时称,“钼”与“铜”等微元素是人体及植物体内必须的元素,钼铜厂不会破坏环境,此说法惹恼四川记者周燕,她在微博上回复,“吴法天出门不被打扁我不信”、“反正我看到吴法天就想抽丫大嘴巴”等。吴法天也不客气回应,“XX,你辞职呀,身在体制内反体制的白眼狼”。
双方都是知识分子,老百姓眼里的文明人,见解不合本属正常,若是有兴趣,大家完全可以各抒己见甚至辩论,孰是孰非或许自有公论;若没有兴趣也可以莞尔一笑,让对方尽情诉说一番,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双方完全没有必要演变为攻击、谩骂乃至发生武斗。
双方都坚信自己一方是正义的,为了维护正义和公理才不惜诉诸于武力。在笔者看来实在荒唐!难道维护正义非得用街头混混的惯用手段——决斗才能达到目的吗?况且,“约架”本身能真正地解决问题吗?事态的发展恰恰证明,双方不理智的行为非但没能解决双方的争端,反而把各自的“粉丝”们也带入了争斗的漩涡,还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
笔者认为,双方的行为不但有碍于社会文明,让学者和记者在公众面前斯文扫地,而且双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扰乱了公园的公共秩序,依法可以对双方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北京司法机关已经介入本案,笔者相信本人的观点定会在司法机关对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得到印证。
耐人寻味“遗产案” ——疑案讨论读者意见之三 (案情和读者讨论意见之一、之二分别见本报4月18日、5月30日、6月13日第3版) 津市三月风律师事务所贾霆: 在情与法的天平上,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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