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常见误区3
—结婚时给了彩礼,离婚时必须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通过上诉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时返还彩礼的只有上述3种情形。除此之外,离婚时,女方均可不用返还彩礼。而且并不是男方给予女方的所有金钱财物都是彩礼,只有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予的金钱才能认定彩礼,如果在恋爱过程中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给予的金钱往往不被认定彩礼。现实生活中男方给予女方金钱财物情况复杂多样,有时彩礼的认定难度也较大。
婚姻中常见误区4
—结婚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来源:1993年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在200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公布后,以前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抵触就自然失效了,就得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
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实上,许多人还沉浸在旧的司法解释中,认为只要结婚后一起生活,对方婚前个人财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就可以进行分割。殊不知,以前的规定已经发生了变化,只要夫妻一方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即便是结婚后五十年,仍然是个人财产,不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常见误区1—办酒席、同居即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之所以把事实婚姻放在第一位,是因为很多朋友都认同事实婚姻,并不知道其实在1994年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此后,无论是否办理酒席、还是同居十年甚至二十年,都是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即便生子,
共同饮酒后身亡的,其他饮酒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例2019年11月30日傍晚,小华接到王某邀约,随即从家中出门前往某火锅店,与王某等8人一起喝酒吃饭。当晚9时45分左右,小华又来到陈某经营的大排档里与王某等4人一起喝酒至夜间11时46分左右
精神病人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诉讼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精神病人这一群体的离婚诉讼问题也亟待我们引起重视。1.关于精神病人作为离婚案件原告时诉权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中彩礼的认识一、彩礼的定性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理由如下:(一)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于一般的礼节性赠与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给付彩礼一方与接
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彩礼应当返还段某与黄某于2017年认识,双方在2018年举办结婚仪 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段某主张给付黄某30000元彩礼,其中10000元用于购买两个铂金镶钻的戒指以及一条金项链。但黄某不认可段某给付30000元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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