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先生在2022年X月2X日与霸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心仪的房子。河北XXX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房渠道整合平台,其员工李XX负责渠道对接,渠道商孙XX将客户于先生带到驻场,促成了这次买卖。当时,孙XX和李XX都向于先生承诺会返还40000元佣金。然而,购房后,这笔返佣却迟迟未到账。
于先生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孙XX和李XX告上了法庭。一审中,法院认定李XX作为公司员工,其在与于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返现问题找她就行,且会和公司汇报,这应视为公司作出的返现承诺,所以判决河北XXX科技有限公司向于先生返现40000元,孙XX承担补充责任,李XX不承担责任。
但河北XXX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们提出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孙XX追加上诉人为被告不符合法律规定,且上诉人与于先生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不应承担返现责任。他们强调自己只是渠道整合平台,与于先生无经济利益关系,返现承诺是孙XX个人行为,李XX的回复超出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
就在于先生感到无助时,赵孟亮律师介入了此案。赵孟亮律师专注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秉持“专业、诚信、负责”的服务理念,有着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和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他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所有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赵孟亮律师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一审法院追加被告的程序合法。孙XX与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分销关系,有聊天记录为证,上诉人不能证明孙XX不是其分销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且,李XX作为公司员工,其承诺返现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应当承担返佣责任。
在二审庭审中,赵孟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就上诉人提出的程序违法、事实认定等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抗辩。他指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人以和开发商未结算为由拒绝返现,并非正当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孟亮律师的意见,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于先生成功拿到了那笔40000元的返佣。
事后,于先生回忆起这场维权之战,对赵孟亮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他深知,在法律的世界里,有像赵孟亮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才能让普通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赵孟亮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民商事纠纷的领域里,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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