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XX与甘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水XX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163650元首付款,满心期待能按约定在2016年10月1日前拿到商铺。然而,该公司不仅未按期交房,还擅自变更商铺房号及位置,且因客观原因无法按约定交付,这让马XX的合同目的彻底落空。多次协商无果,马XX陷入了维权困境,经济上遭受损失,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压力。此时,马X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希望借助专业法律力量解决问题。
梁小龙律师在基层治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接手案件后,凭借这些经验,他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与马XX深入沟通,了解整个购房过程。在证据收集阶段,他精准把控要点,收集了马XX付款凭证、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等关键证据,为后续仲裁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仲裁过程中,对方辩称无违约行为,请求驳回仲裁请求。梁小龙律师2022年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这使他在法律适用和策略制定上更加专业。他明确指出对方未按期交房、擅自变更商铺信息且无法履行交付义务的违约事实,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提出合理的仲裁请求,清晰阐述代理观点,有力反驳对方的不合理辩解。
面对对方的强硬态度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梁小龙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制定针对性的代理策略。考虑到马XX长期维权无果的困境,他积极与仲裁机构沟通协调,高效推进仲裁程序,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对方构成根本违约,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判令甘X某房地产公司天水XX公司返还马XX购房款163650元及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甘X某房地产公司承担,同时裁定仲裁费用由对方承担。梁小龙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