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协议背后的借贷真相
在(20XX)湘XX民初XX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A某面临着追回欠款的难题。被告B某是原告A某的外甥,20XX年X月,被告以购车经营为由,与原告签订共同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XXX元,无需参与经营、不承担任何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XXX元。20XX年X月,被告又向原告借款XX元。合作及借款期间,被告仅支付XXX元收益,长期拖欠剩余款项。20XX年X月X日,被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明确约定逾期还款需承担原告产生的律师费、违约金等全部维权成本。但后续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被告始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律师精准出击,突破重重难点
接受委托后,黄亚青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迅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精准拆解本案核心法律争议,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庭审中,他重点突破本案关键难点。首先,他穿透认定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完全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从而固定了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其次,他精准核算利息,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分段梳理利息计算标准,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固定合法利息诉求。最后,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庭审全程,黄亚青律师严谨举证、规范辩论,补足案件证据链条,有效应对被告缺席庭审的审理情形。
法院全面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最终判决被告B某于限期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X元及合法利息XXX元,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偿还原告单独借款本金XXX元;全额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XXX元。仅驳回原告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经济权益。
对比同类案件,凸显专业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纠纷中,法院对类似“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导致原告部分本金诉求未得到支持。而在本案中,黄亚青律师精准穿透“投资协议”表象,成功将案涉法律关系定性为民间借贷,为胜诉奠定了核心基础。
可复用的办案逻辑
黄亚青律师在本案中体现出精准把握法律关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核算利息以及充分利用证据锁定维权成本的办案逻辑。在面对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时,通过准确界定法律关系,合理主张权益,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一操作逻辑值得在同类案件中复用。黄亚青律师自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有17年,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湖南郴州宜章县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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