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XX经人介绍与曾某某相识,2024年10月9日至16日为曾某某家祖坟修缮施工,报酬已结清。10月24日,蒋XX在曾某某祖坟附近砍树时摔下受伤,诉至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曾某某赔偿208042.82元。曾某某委托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吴丽玉律师代理此案,吴丽玉律师执业9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吴丽玉律师熟悉本地各类案件司法惯例,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全面收集曾某某已向蒋XX支付2024年10月9日至16日祖坟修缮报酬的微信转账记录、双方就该阶段施工的相关沟通佐证。这些证据明确了双方该阶段施工事宜已结清、权利义务已终止,有力反驳了蒋XX关于“2024年10月24日仍受曾某某雇佣”的主张,为后续的抗辩工作夯实了基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丽玉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她结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构成要件,重点论证“雇佣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在于原告蒋XX。明确指出双方仅就2024年10月9日至16日存在临时施工关系,该关系已于10月16日终止,10月24日蒋XX的砍树作业与曾某某无关联,双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合意。
针对蒋XX提交的接警回执、证人证言、病历及鉴定意见等证据,吴丽玉律师进行了针对性质证。她指出接警回执仅记载蒋XX单方陈述,无其他证据佐证雇佣关系;证人证言未直接指向曾某某雇佣蒋XX砍树,且与蒋XX自身陈述存在矛盾;蒋X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10月24日受曾某某雇佣,亦无法对其受伤与祖坟修缮的关联性、雇佣关系的延续性作出合理说明。通过对这些证据的驳斥,进一步削弱了蒋XX的诉讼主张。
最终,法院认定蒋XX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曾某某存在事实雇佣关系,判决驳回蒋XX的全部诉讼请求。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曾某某成功维权。她以“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是企业与个人在法律事务中的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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